市卫计局答网民关于“进口的髋关节和膝关节假体是否纳入新农合医保范围”办理问题的留言
发布时间:2017-09-01   资料来源:   责任编辑:朱敏

段剑锋说:我是一名2016年毕业的医学研究生,我想反映我母亲的一个个人情况,不知能否代表延安市农民患有类似疾病的群体。我母亲今年61岁,患有骨关节炎,大骨节病30余年,现疾病侵犯到全身各各关节,对生活影响最严重的是双侧股骨头出现坏死及双膝出现严重的退变,导致行走非常困难,去西京医院就诊医生建议急需行单侧股骨头及双侧膝关节置换手术,鉴于患者者年龄和病情及长期手术效果,医生建议用进口的关节假体实施手术,若用国产的假体出现假体松动导致手术失败及需要二次更换假体的可能性大,顾及患者年龄若几年后再实施二次手术怕无法耐受手术且产生的二次医疗费用比第一次成倍增加。进口的关节假体最便宜的也是5万元左右,三个急需更换的关节假体费共15万,加上手术费得22万元左右,但延安市的居民基本医疗报销(新农合)不报销进口假体。对于我毕业一年刚还清助学贷款,现又面对母亲这么高昂的医疗费用,实在是无力承担,我们这个家庭是典型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我从个人的角度(也许能代表患者类似疾病的家庭)建议市委及市卫计委是否考虑将进口的人工假体纳入医保范围,适当予以报销。谢谢!

市卫计局回复: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与关注,并就您反映的“进口的髋关节和膝关节假体是否纳入新农合医保范围”问题回复如下,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2012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管理,全市150万农民享受到了与城镇居民一样的医疗保险待遇。扩大了保障层次,参保的城乡居民可以享受住院医疗费报销、门诊个人账户、门诊统筹和大病医疗保险待遇;扩大了用药目录,由原新农合的800-1000种扩大到2400种左右;同时将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报销政策、新生儿随参保母亲报销医疗费、65岁以上老年人全口义齿定补和80岁、9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90%的报销政策等纳入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报销范围。

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仅能保证参保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仅能按照中、省制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标准》三个目录执行,才能保证制度平稳运行。暂时还没有能力将目录外的药品和进口医用材料等其他目录外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另外由于“三个目录”均由中、省制定,地市级无权对其调整,对于您所反映进口的“髋关节和膝关节假体纳入新农合医保范围”的问题,我们将积极向中、省相关部门反映,待中、省政策明确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中、省确定的政策要求执行,请您予以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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