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察大队、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各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现将《2017年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志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日
志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局务会年初统一安排,为提升我县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群众权益,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我局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化妆品企业监督档案,进一步增强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完善企业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账管理制度,全面排查化妆品经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确保化妆品经营秩序有进一步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特殊化妆品是否标示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备案号;
(二)对经营的产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或者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三)套用冒用批准文号,标示标签有违规和虚假夸大;
(四)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进货查验记录、购销台账记录是否齐全真实有效,货、票、证件是否统一;
(五)开展集市、庙会、讲座、展销会等形式销售化妆品行为的监管;
(六)检查化妆品储存条件、卫生情况。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为期3个月,从2017年6月初开始至8月底结束,主要步骤为:
(一)摸底排查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各所对辖区内经营使用化妆品企业和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和完善 监管信息档案,做到摸排一户不漏,信息档案一项不缺,使摸排工作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至8月20日):各所对照整治内容逐户逐项对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该警告的警告,该责令改正的责令改正,该立案查处的立案查处,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该向公安机关移交的移交,坚决杜绝检查流于形式,做到检查要全面,整治有重点,另外在执法检查中要留有执法痕迹,并将执法文书及时归入“一企一档”。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至8月28日):各所根据整治活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开展“回头望”工作,对下发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要追踪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对该项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并于2017年8月28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后上报局保化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所要落实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各所长要亲临一线抓整治,监察大队要对化妆品经营单位适时开展专项稽查,局保化股要及时跟进督查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各所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让化妆品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让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探索提供监督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