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两孩以内生育登记
办理部门
各乡镇计生办
办理依据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申请条件
生育一孩、二孩子女的,不再审批,实行生育登记制度
办理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生育登记表。生育后办理登记的,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6个月内,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并在夫妻任何一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早上8:30-12:0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
0911-6622350
法定办理时限
一次性办结,特殊情况须进一步核查信息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表格
《延安市生育登记表》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志丹县信息化办公室承办
电话:0911-6625188 网站标识码:610625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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