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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身份证办理
2017-07-14 10:34  

事项名称

临时身份证办理

办理部门

志丹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局窗口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申请条件

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

办理材料

本人持二代身份证申领单

办理流程

本人持持二代身份证申领单到志丹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理

办理地点

志丹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局窗口

办理时间

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

0911-3351029

法定办理时限

申领之日起1天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10元∕证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办理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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