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临时身份证办理
办理部门
志丹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局窗口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申请条件
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
办理材料
本人持二代身份证申领单
办理流程
本人持持二代身份证申领单到志丹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理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
0911-3351029
法定办理时限
申领之日起1天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10元∕证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办理表格
无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志丹县信息化办公室承办
电话:0911-6625188 网站标识码:6106250020
ICP备案号:陕ICP备13008539号陕公网安备 61062502000009号
志丹县社会事业大楼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