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缮计划和施工方案及新建筑物、构筑物审核 |
联系电话 |
0911-6623507 |
投诉电话 |
0911-6622292 |
办理地址 |
志丹县保安时代对面文物局办公室103室 |
相关法律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章第十八条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 4、《延安革命遗址保护条例》 |
许可条件 |
1、200万元注册资金;
2、拥有5名以上中级文博专业技术人员;
3、有场所、设施和技术条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申请资料 |
1、 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文件及信函; 2、 发改委立项报告; 3、 涉及文件单位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新建工程须提供选址位置图纸、设计方案及意见书; 4、 文保单位保护工程须提供设计方案、文物保护措施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有关负责人员的文物设计、施工资质证件; 5、项目施工图纸。 |
办理程序 |
1、受理;2、审核;3、实地调查或勘探;4、转报;5、转批。 |
办理部门 |
志丹县文物局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七八月下午15:00-18:00 |
办理时限 |
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承诺时限 |
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事项类型、服务对象 |
行政许可、自然人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无 |